苏州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主要有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和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两种。一般情况下,两种申报方式不会直接影响退税金额的多少,退税金额是根据个人的收入、扣除项目等实际情况计算出来。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适合收入来源单一、只有工资薪金的纳税人。这种方式下,公司在发放工资时会按月帮员工预扣预缴个税,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年终再统一汇算清缴。如果员工的收入稳定,公司也能准确地帮员工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那么这种方式比较省心省力。不过,如果公司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有偏差,或者未能及时更新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导致员工多交税,在汇算清缴时退税金额就会较少。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适合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群体,如同时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多种收入的纳税人。纳税人需要在次年 3 - 6 月自行登录个税 APP,汇总全年收入进行申报。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更灵活地掌握自己的税务情况,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公益捐赠扣除等项目,能更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例如,有兼职收入、稿费收入的纳税人,如果在日常预扣预缴时没有申报相关扣除项目,通过自行申报可以补充申报,从而可能增加退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