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需如实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等内容。
新地址的使用证明:如果是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若地址为无偿使用,则需提供无偿使用证明。
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内容需明确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地址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同意注册地址变更等事项,全体股东需签字确认。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用于更换新的营业执照。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文件:如果公司所属行业有特殊的监管要求,或者注册地址变更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例如食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还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涉及跨登记机关辖区变更地址的,还需提交迁入地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